金管會要檢討銀行對房地產放貸的「後門」,重新審視原本不計入放貸限額比重中的六大項「公益性質」建築貸款。對此,建商表示,若計入六大項目將減損公益目的,為德不卒;也將排擠建築融資,使房市供給減少,反而推升房價。
根據「《銀行法》72-2條」,銀行在不動產的放貸金額比重限制為三成,不過,金管會多年前曾給一個「但書」,銀行在房地產放款比重限制,不計入六大類建築物融資額,這六項目包括各級學校、醫療機構、政府廳舍、長照機構、社會住宅和廠房等。
如今,這個但書在房市大熱之際,卻被視為是房地產取得銀行放貸的「後門」,而被要求須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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