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虛坪改革,上半年完成首輪座談,不過蒐集業界意見,對於兩大改革方向仍有雜音。內政部表示,仍在與外界溝通、尋求社會共識。
內政部今年初釋出虛坪改革兩大規劃方向,首先是改進現有停車空間登記方式,以利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明確區分,讓停車空間負擔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是改進容積計算,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並訂出上下限規定,引導公設設計趨向適質適量,保障社區運作基本需求,並避免浮誇不實用的公設。
經蒐集意見,業界認為,在停車空間部分,建案多會將公用電表與水表、機電室、垃圾儲藏室、汙水處理等設置在地下室,沒有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不代表就不會利用到地下停車空間,且地下樓層愈低、車位價格往往愈低,但常使用的車道空間卻愈多,若將這些公設比加諸在較低樓層車位,反而形成邏輯矛盾。
至於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的合理標準,業界認為,必須要以建案大小而定,不應以一個上下限定出絕對值,例如獨棟住宅與多棟社區所需的管委會空間不同,且不少管委會空間會多重運用為閱覽室等,若要追求公平,必須要深入了解這些被列為公設後的實務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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