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大都更時代,不動產估價師的市場需求大幅提升,為提升不動產估價專業及品質,立法院三讀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健全不動產估價助理員制度。內政部15日表示,為提升估價品質,這次修法主要參考會計師助理制度進行修正,讓估價師事務所可聘用修畢不動產相關課程或經地政相關高考及格等資格的人員,協助估價師辦理估價工作,後續再由估價師依其專業審視估價過程,並決定估價價格。
內政部指出,全台不動產估價師開業人數不及500人,業者自行聘用助理也只有338位。鑑於不動產估價師內外業工作繁雜,且攸關財產權益及不動產市場秩序,內政部修法建立不動產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協助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工作,讓估價師更專心於專業的價格評估決定,將有助提升估價品質與健全產業發展。
本次三讀的《不動產估價師法》修正草案增訂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得聘僱不動產估價助理員,協助不動產估價師執行不動產估價業務;不動產估價師對於協助執行業務的不動產估價助理員,應善盡管理監督的責任。
此外,為廣納專業人才,《不動產估價師法》修正草案也增訂大專院校畢業有修畢不動產估價等領域相關課程10學分都能從事此工作,而現行已協助估價師實際執行業務滿2年的在職員工,也能夠直接成為合法不動產估價助理員。
同時,為保障修正施行前已從事協助不動產估價師執行業務工作的估價助理權益,也參考會計師法之會計師助理規定,在修正條文施行之前,已協助不動產估價師實際執行業務滿2年的的在職員工,也能夠直接成為合法不動產估價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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