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市吳鳳南路某巷弄住家後方貨櫃屋倉庫屋頂太陽能板,4月18日疑過熱造成火警,太陽能板未申請,議員批私裝太陽能板公安隱憂,要求訂法規補漏洞;環保局出動空拍機加強巡查光電能源設備,常見缺失有登記後增設,未經許可報備搬遷移,以及更換設備,都當場限期裝設者改善,未處罰。
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太陽能板光電普及,政府補助民眾裝設屋頂型光電板,嘉市發生私裝太陽能板火警,引發公安疑慮,議員陳家平5月定期會質詢環保局長李佳禾,要求訂法規補漏洞。
議員鄭光宏說,政府大力推動再生能源,2016年北市自來水園區曾發生疑似光電設備自燃公安事件,民眾合法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併入台電電網納管,但近來許多民眾憑藉水電專長,買材料組裝發電設備自用,未向台電、環保局申請登記,引發火災公安風險,要求全面清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納管,遇火災發生讓救災人員提早得知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調整救災策略。
環保局說,全市目前納管700個公私場所光電案場,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準則」,查核建置案場發電設備維運情況、發電效率是否正常,以及裝置配線安全性等,提供改善建議,採用空拍技術實施全面性調查,篩選可能存在問題案場實地查核,發現設備與認定文件登載不符或違反法規,當場要求改善。
環保局表示,未經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程序登記發電設備,最高可依電業法開罰200萬元,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每年抽樣查核30案,空拍50案查核。常見缺失有登記後增設、未經許可報備搬遷移,以及更換設備,環保局呼籲民眾設置太陽光電法發電設備,務必經主管機關認定並交專業廠商設置,切勿私自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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