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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第118次委員會議新聞稿

國發會今(26)日召開第118次委員會議,會中由國發會報告今(113)年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推動情形、內政部提報「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行政院交議,農業部陳報「農村再生第四期實施計畫(113至116年度)」(草案)、行政院交議,農業部陳報「農田水利跨域整合永續發展計畫(114至117年度)」等案進行討論。

一、加大投入公共建設經費量能,逐步推展實質建設
國發會就今(113)年度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推動情形提出報告。今年整體公共建設經費接近7,800億元,創近17年新高,考量今年維持過往經費達成率具相當挑戰性,國發會請各部會依95%經費達成率目標,以及衡量過去4年機關各自之年度經費執行實績,研訂今年各月經費達成率目標,並據以加強管控執行。
龔主委指出,今年多項重要建設已排定通車(水、氣)、營運啟用、接受調度及商轉等具實質效益之里程碑,請各部會督導所屬加強管控設施啟用前相關準備作業,並就即將展開實質建設工項,應加強管控動工前相關準備工作,包含工程細部設計及招標訂約、用地取得、建照申請等前置作業,以利後續各項建設之推展。
龔主委表示,今年公共建設經費近半為基金預算,其中多數為穩定供電建設方案等台電公司計畫,有助推展能源轉型及穩定電力供應,已請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落實推動各類能源轉型達標路徑,加速達成淨零轉型願景;相關部會亦應依2050淨零排放長期須達成目標,訂定分年或階段性關鍵績效指標(KPI),藉由政策引導作用及定期檢討達成情形,逐步展現淨零轉型之具體執行成果及減碳效益。
 
本案聯絡人:管制考核處李奇處長
辦公室電話:02-2316-5300#6600
 
二、公有建物已補強逾9千件,將持續推動確保公共安全
國發會第118次委員會議,內政部就「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進行專案報告。由於政府各機關辦公廳舍是民眾日常洽公及申辦各項事務的重要服務據點,且同時具有應變、救災救護、安置收容的功能。因此在經歷過921大地震後,行政院於89年核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公有建築物),截至113年1月31日止,合計已完成公有廳舍耐震初評3萬1,210件(占列管總數99.9%,下同)、詳評1萬6,957件(99.4%)、補強9,814件(92.2%)及拆除2,400件(95.3%),以確保整體公共安全及完備震災預防工作。
國發會表示,為協助各機關加速推動,內政部特於106年報請行政院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106-114年)」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列預算辦理中央及地方所轄廳舍耐震能力補強工作,經過8年努力,已加速完成全國公有建物5,000多件耐震補強工作。在中央廳舍部分,共編列60.38億元公務預算,由各部會加速改善公有建築物的耐震能力;經統計截至113年1月31日僅餘45件尚未完成,各機關皆已排定後續期程並籌編所需預算,預計在114年全數完成相關補強工作。
除中央廳舍改善外,有關地方重要防災設施,如消防廳舍、公有市場、醫院、活動中心、圖書館、體育館及一般事務類型辦公廳舍等於88年12月31日以前設計建造的重要防災廳舍,均由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經濟部、衛福部、教育部、環境部、財政部)統籌直轄市、縣(市)政府需求,經由前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核定的特別預算,協助地方政府推動相關改善工作。截至113年1月31日止,全臺各縣市共核定補助461件初步評估、1,313件詳細評估、851件補強工程及164件拆除重建或新建工程,總補助經費達118.148億元,以提升地方公有建物安全。
龔主委表示,針對已完成詳細評估工作案件,請各中央主辦部會儘速排除困難完成耐震補強,以確保相關辦公廳舍之安全性。臺灣位處於地震帶上,推動公有建物的強化與更新,除可確保公務同仁與民眾辦公、使用公有空間的人身安全外,更可建立起完善防災空間,以利各種突發狀況的因應,未來請內政部就仍有經費需求案件,於後續優先編列經費加速辦理改善,並協同各中央部會持續與地方合作加速推動建築物耐震補強的工作。

本案聯絡人:管制考核處李奇處長
辦公室電話:02-2316-5300#6600
 
三、國發會審議通過「農村再生第四期實施計畫(113至116年度)」,考量落實地方創生及疫後農業及農村之影響,協助臺灣農村邁向永續發展
國發會第118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行政院交議之農業部陳報「農村再生第四期實施計畫(113至116年度)」(草案),全案將陳報行政院核定,預期在「全民共創人、自然與社會和諧共榮的新農村」之發展願景下,配合行政院推動地方創生政策,達到提升農村人口質量、創造農村就業機會、提高農村居民所得及改善農村整體環境等政策目標。
農業部推動農村再生已完成訂定農村再生政策方針、農村再生整體發展暨第一期實施計畫(101至104年度)、農村再生第二期實施計畫(105至108年度)及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109至112年度)。為延續各期實施計畫執行成果及精進滾動檢討,落實推動地方創生,以及面對新冠疫情對於我國農業及農村之影響,期解決農、林、漁、牧業及農村所遭遇問題,有計畫及系統性協助臺灣農村整體發展,爰農業部賡續規劃辦理本計畫,總經費432.28億元,由農村再生基金支應。
透過本計畫農業部將偕同有關機關建立協調平臺,共同強化農村在地經濟與競爭活力、改善生產環境與生活空間、推動文化襲產與知識創新、建立社會資本與夥伴關係,引導農村朝淨零轉型、綠色韌性及數位發展,並加強結合地方創生推動農業創新,協助農村及企業建立專業知識及合作夥伴網絡,俾落實農業及農村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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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黃文彥處長
聯絡電話:02-2316-5323
 
訊息來源:https://www.n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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