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7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為防堵漂綠,環境部昨(26)日公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以「減量優先、抵換補充」作為碳中和精神,無論組織、產品、服務、甚至活動宣告為碳中和前,應完整揭露盤查、減量、抵換資訊,並遵循八項「硬指標」。
八項必須公開揭露的內容,包括碳中和主體邊界、宣告對應期間;產品與服務種類與數量;設定碳中和路徑與理由;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方式;執行移除量的措施與量化結果;抵換碳排與占比;碳權抵換詳細資料;碳權註銷情況。
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表示,現在不只是產品宣稱碳中和,組織、建物、活動都會看到以碳中和為廣告,這份指引主要是希望在宣告碳中和時有應遵循原則,及如何完整揭露資訊。
宣告碳中和指引三大原則,包括適用於組織、產品或服務碳中和宣告;須遵循核心階段原則,也就是排放量盤查、減量、抵換;應有完整具體且正確的公開資訊支持。
宣告碳中和前,企業應完整揭露盤查、減量、抵換資訊,施文真強調,「不是買了碳權就是碳中和」。盤查部分,應有完整碳盤查;減量部分,應設定短至長期減碳路徑,證明已盡力減少排放;抵換部分,要確保品質,宣告碳中和時只能使用近五年碳權,且必須要在一年內完成抵銷。
舉例來說,當業者宣布某新款智慧型手機為碳中和產品,就必須完整界定是「首批」產品或「所有產品」為碳中和,若為「所有產品」時,從開始生產到停產這段期間,都必須公開揭露符合碳中和的證據。
環境部表示,民眾針對違反碳中和指引的商品,可向公平會或消保機關申訴,這份指引可作為查處是否符合廣告不實之參考。
舉例來說,當產品在廣告時謊稱碳中和,遭民眾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將會參考環境部的指引審查,若查到不合規定時,就可以依法裁處5萬至2,5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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