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地政年度溫馨提醒,家中若有親人過世,記得在六個月內將原登記在他名下的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否則會產生罰鍰及被列冊管理,期滿後還會被標售喔。
樹林地政所表示,不動產的繼承登記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逾期沒有辦理的話,逾一個月會被處登記費一倍的罰鍰,最高罰20倍,如果滿一年還沒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就會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1的規定公告三個月促請繼承人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時,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
樹林地政所說,今年未辦繼承的公告自4月1日起到6月30日 (末日為假日,順延至7月1日) 止,轄區內(樹林、三峽、鶯歌)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291人、土地計3,015筆、建物56棟,詳情可上樹林地政官網「未辦繼承列管專區」,內容涵蓋未辦繼承列冊管理資料、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及法令規定等資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除了透過公告及寄送通知單通知繼承人外,因適逢清明時節,為了能貼近民眾,宣導辦理繼承登記,該所今年特別與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於4月1日及2日上午分別在三峽及樹林生命紀念館舉辦宣導活動,現場填問卷即可領取實用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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