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既有老舊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台中市政府辦理2024年度「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補助金最高6萬元,即日起開始受理至7月31日止。只要依「台中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辦法」施行 後向中市各區公所完成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成立報備(首次報備),使用執照申請日期在2004年1月2日前,且未請領過該項補的公寓大廈。
住宅處指出,過往成立管理委員會補助皆採紙本審核,為更輕鬆便利申請,今年度台中市將領先全國,採線上申辦,不必出門在家動動手指就能申請,只需3步驟,不僅可節省民眾申辦時間與成本,還可及時查詢案件進度,歡迎有興趣的社區趕快到樂居管家一站式入口網上申請。審核結果以公文及電子郵件通知,請留意信件及電子信箱收件情形。
住宅處表示,符合補助申請資格的公寓大廈,屋齡已逾20年以上,領取補助可用於公共環境消毒、更新消防設備等共用設施,後續亦可申請「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等各項補助,可有效提升居住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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