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有四大重要子法,其中又以囤房稅參考基準最為重要,這項子法規範六都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3.2%起跳,非六都則是2.6%;單一自住適用1%優惠稅率,並排除豪宅。這項子法已於今年4月發布,順利趕上進度。
另外囤房戶數認定相關辦法,財政部近日也已發布,共12類房屋免計入囤房戶數課稅,此外若民眾持有現值10萬元以下低價屋超過三戶時,須在每年3月22日前,向稽徵機關擇定哪三戶適用免稅,若未能在期限內擇定,稽徵機關會擇優選擇稅額前三高者免徵。
另外,自住住家用房屋認定標準、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等兩子法,分別已預告結束或正在預告當中,法制程序仍在進行中,要力拚在7月前順利公告。
除了中央必須快馬加鞭訂定子法外,由於房屋稅條例大幅翻修,全台22縣市都必須配合修訂各自的自治條例,這才是真正的魔王關卡,因為修自治條例不是地方政府說了算,還要經過地方議會同意,對22縣市而言,都是一項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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